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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电子商务平台二选一违背《反垄断法》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时间:2019-11-05 17:30:21  阅读:4603+ 来源:新京报 作者:责任编辑NO。杜一帆0322

(原标题:市场监管总局:电子商务渠道“二选一”违法)

2019年11月5日,市场监管总局指出,互联网范畴 “二选一”“独家买卖”行为是《电子商务法》明确规则制止的行为,一起也违背《反垄断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法令和法规规则,既破坏了公平竞争次序,又损害了顾客权益。

新京报讯2019年11月5日,市场监管总局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“标准网络经营活动行政辅导座谈会”,招集京东、快手、美团、拼多多、苏宁、阿里巴巴、聚集、唯品会、1药网等20多家渠道企业参会。会上指出,互联网范畴 “二选一”“独家买卖”行为是《电子商务法》明确规则制止的行为,一起也违背《反垄断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法令和法规规则,既破坏了公平竞争次序,又损害了顾客权益。

座谈会一起指出,近期网络经营活动中还存在渠道把关不严,出售冒充伪劣商品;网上无资质售药;个人隐私信息被违规搜集;网络会集促销活动中存在的高发问题。

修改 汪世军 校正 何燕

本文来历:新京报 责任修改:姚立伟_NT60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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